“地铁萌娃”肖像权纠纷案宣判
照片发布者被判赔偿加道歉
通讯员 杭互法 本报记者 张宇洲
本报讯 前不久,明明是中华儿女却被说成“日本萌娃”的一条博文引发热议。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女孩提起的侵害肖像权一案作出判决。
微博用户杜某曾发布一条配图博文,称“日本地铁上的小乘客一个人上学”。有细心网友发现,博文中的照片实为女孩母亲拍摄,已发布于另一网络平台“小红书”。照片中的中国女孩名叫小楼,照片拍摄地点位于杭州地铁。网友们纷纷在该条博文下留言指正,但杜某仍拒不更正,且不断发布留言回应。次日,热心网友到小楼母亲的“小红书”账号下留言告知相关情况。随后,小楼母亲分别在微博与“小红书”发文辟谣,但杜某依然拒不删除。
小楼家人认为,杜某的行为侵害小楼肖像权,故小楼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杜某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责令被告杜某在媒体登报向原告楼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0000元、维权费用损失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