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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公诉人“隔空”支持公诉

  通讯员 鹿萱 

  “审判长,声音清楚,画面清晰。”

  “好,现在开庭!”

  1月6日上午10点,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内,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法官、书记员、被告人佩戴口罩,公诉人在区检察院审讯室通过视频连线方式“隔空”支持公诉。整个庭审过程高效有序,5分钟后案件即审结。

  去年11月10日晚上9点16分许,程某酒后驾车经过市区某停车场附近时,被民警查获。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其血液中的乙醇成分含量为181毫克/100毫升。11月11日,程某被取保候审。18日,鹿城区检察院以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考虑到疫情防控等因素,承办法官迅速与公诉人沟通,经被告人同意,该案以视频方式开庭。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坦白、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法院当庭判处程某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承办法官介绍,整个庭审程序完整规范紧凑,这得益于开庭前的精心准备、成熟的视频传输技术保障等。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公诉人“隔空”支持公诉 2022-01-10 2 2022年01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