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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信息截止日:2021年11月4日
标的权利信息详情参照上述法院裁判文书,债权本金以及利息金额以法院裁判文书为准。

  根据温州中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开原金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温州中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表所列案件对应的权利依法转让给开原金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故温州中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开原金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案件被申请人。 

  温州中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开原金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联合公告要求下列案件被申请人,自本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开原金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下表所列案件对应还款义务及承担有关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18067792105   温州中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原金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2-01-10 2 2022年01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