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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微法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附:债权资产公告清单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注:
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的剩余本金,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浙江ZY2021ZR0001号《债权转让合同》,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标的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由此派生或与此相关的其他权益)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1-85273726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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