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财物公告
兹有宁波海警局查获一批涉案海砂,具体如下:
“旭航8”船涉案海砂(2021年6月11日查获于宁波北仑驿烽顺码头);“生松111”船涉案海砂(2021年8月8日查获于舟山洋螺山附近海域);“新浩程78”船涉案海砂(2021年9月4日查获于北仑金银来码头);“荣昌8”船涉案海砂(2021年9月26日查获于北仑穿山港附近海域);“浙定58157”船涉案海砂(2021年10月31日查获于北仑海兆码头);“东靖117”船涉案海砂(2021年11月2日查获于北仑龙富码头);“锦华97”船涉案海砂(2021年11月3日查获于宁波甬江口附近海域);“宝马389”船涉案海砂(2021年11月21日查获于舟山大猫山附近海域)。
上述海砂均已被宁波海警局北仑工作站依法扣押,因无法确认及联系其海砂所有人,现上述物品须及时处理。请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沿海中线梅东渡口旁宁波海警局北仑工作站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认领的,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在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联系电话0574-26897361。
宁波海警局北仑工作站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