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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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石永钢(身份证:330681197911015852) |
2021年12月25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与石永钢(身份证:330681197911015852)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民生银行已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合法享有的对下表中所列债务人的债权及相应担保权利转让给了石永钢。现民生银行依法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
石永钢作为民生银行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上述债权,现依法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催收,请债务人、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权利义务继承人,自本通知刊发之日起,向石永钢履行还款义务和相应担保责任。
特此通知。
转让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中路436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石永钢
2022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