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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更正

  浙江法制报2022年1月13日第11版刊登的浙江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国通石化(舟山)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其中表格部份:序号1的担保物(含抵质押物)栏中的内容应更正为东阳市和远贸易有限公司。序号2的担保物(含抵质押物)栏中的内容应更正为杭州富阳粮油工贸有限公司、朱志荣、杨丽华、李安科、李玉红。序号3的担保物(含抵质押物)栏中的内容应更正为浙江永爱卫生洁具有限公司、傅永海、袁丹。序号4的担保物(含抵质押物)栏中的内容应更正为富阳市金昌纸业有限公司、浙江永泰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楼文龙、许慧英。序号5的担保物(含抵质押物)栏中的内容应更正为杭州富春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李建明、蒋丽峰、杭州新沃无纺布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更正 2022-01-17 2 2022年01月1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