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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注销公告

  本所出资人已决定解散本所,请债权人自接到本所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所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浙江威亚律师事务所

  2022年1月2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注销公告 2022-01-21 2 2022年01月2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