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李杰武(身份证号码:3307231976****2774):
你尚未履行本机关于2021年5月19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虞卫医罚〔2021〕12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机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虞卫催〔2022〕1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内容详见上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shangyu.gov.cn/art/2022/1/18/art_1229328075_3923576.html)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