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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平安巷

正向激励助推执行

  通讯员 丁建 倪媛媛 

  本报讯 “工人工资在年前都已经结清了,这下大家可以过个好年了,感谢你们。”近日,安吉某外贸家具公司负责人何某(化名),在回访电话中向舟山定海区法院的承办法官连声道谢。

  原来,该公司是安吉一家经营外贸家具配件的小微企业,有员工15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面临一系列难题。2021年3月,定海区法院受理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承揽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案件标的为51000元,经定海区法院与当地法院联合调查,均未发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但何某未按规定申报名下财产。同年7月,法院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基于被执行人未按规定申报财产的违法事实,法院作出对其罚款5万元的处罚。其后,该公司积极筹款,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但罚款始终未予缴纳,本案也因此未能结案。

  今年1月,该公司向定海法院提交罚款减免申请书,案件执行申请人也向法院递交了同意结案证明,表示该公司所欠51000元已全额付清。鉴于疫情期间该公司生产经营确实存在困难,公司负责人积极筹款、偿还欠款,且已深刻反省,根据执行工作正向引导激励机制,法院决定对该公司减免罚款,最终罚款5000元。

  据悉,执行工作正向引导激励机制是定海区法院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两年,法院通过为被执行人修复信用、变更强制措施等举措,为涉诉企业纾解生产经营难题提供了有力支持。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3 正向激励助推执行 2022-01-28 2 2022年01月2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