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的宅基地为何建不起新房?
检察官五次协调解开陈年纠纷
通讯员 何若愚 本报记者 张宇洲
本报讯 明明是批给自家的宅基地,却建不了新房,这对老杨他们来说简直是煎熬。好在,这桩持续了十多年的宅基地纠纷,前不久在检察官的协调下划上了句号。
诸暨人老杨今年56岁,家有5口人,住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建造的老房子里,楼房老旧,面积也小。2010年,老杨向村里申请一块自建房宅基地,经逐级审核后,有关部门在当年8月批复了一块120平方米土地作为老杨一家的宅基地。满心欢喜的老杨此后多次请镇政府对其已审批的宅基地进行定桩放样,但都没得到同意。这是为何?原来,老杨宅基地位置所涉土地是另一村民阿军的承包地,承包期至2025年9月,老杨的宅基地放样权与阿军的土地承包权产生了矛盾。
除了老杨外,相同情况的村民还有几家。这一矛盾经多次调解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年年过去,房子却迟迟无法建造,老杨越想越气愤。2018年11月,他诉至法院,要求镇政府履行法定职责,但被法院驳回。2021年3月,老杨向诸暨市检察院申请行政诉讼官司检察监督。受理案件后,检察官认为,处理这起纠纷不能仅仅把重点放在厘清宅基地放样权和土地承包权孰先孰后的法律关系上,要从各方立场需求考虑,协商一个各方都接受的方案,从而化解矛盾。
检察官多次实地走访,与镇政府、村委及老杨等几户村民、阿军进行沟通,并听取周边村民意见。之后,检察官多次组织涉案当事人与镇政府、村委进行调解。2021年5月,在经历五次调解后,老杨和另外几户村民和阿军达成建房放样清表协议,作为补偿,几户人家需支付1.75万元的青苗补助费给阿军。
前不久,检察官回访发现,老杨的新房已经建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