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力量促生态“复绿”
通讯员 王汝晋
本报讯 近日,吴兴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了一场非法采矿案听证会。
据了解,2017年,施某等8人共同承包了一处矿山边坡治理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某等人为谋取利益未按图施工,擅自采矿,造成山体严重受损。
“案发后,为防止生态环境遭到进一步破坏,我们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在相关部门督促下,施某等人对矿山进行了补植复绿,种植苗木6000余株,完成复绿面积2500多平方米。”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展示了相关照片、验收报告等证据材料。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生态修复情况达到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的要求,拟终结公益诉讼程序。施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但鉴于他们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配合修复工程,确有悔过表现,因此在量刑建议时拟对施某等人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听证员基于本案案情,分别发表了意见,最终对检察机关拟作出的处理意见表示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