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重整机制助力企业回春
通讯员 徐祎涛
本报讯 近日,某铝钢公司员工、供应商来到宁海县法院,送上写有“司法为公、执法为民”的锦旗和感谢信,感谢该院及时办结一起破产重整案件。
2019年11月,宁海县法院受理上述铝钢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办案过程中,承办法官在实地考察、听取管理人汇报的基础上,认为该公司具有挽救的价值。该院于是和管理人积极引导债务人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化解债务危机。经多渠道招募和政府引荐,意向投资人表达对该公司的重整意向,并提交了重整投资协议。
宁海县法院创设了清算过程中的“模拟重整”特色机制,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协议,制定重组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分组表决,待重组方案表决通过后,再裁定对铝钢公司进行重整,并根据重组方案,制定后续的重整计划草案。最终,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组高票通过,其中普通债权组同意金额占比接近100%。根据清偿方案,普通债权清偿比例大幅度提高,小额普通债权部分的清偿比例高达50%,大额普通债权部分清偿率也将近20%。
该院在30天内完成了重整阶段的主要工作,确保债权人在春节前分得款项,过一个安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