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面前充面子 竟买了张假存单
通讯员 毛优优 本报记者 张宇洲
本报讯 “我就是爱面子,当时没想那么多,更没想到竟然犯法了……”近日,站在法庭上,年近六旬的被告人潘某悔不当初。
潘某在台州路桥某单位当保安,因为开朗健谈,人缘不错,但就是爱面子。“老潘,有没有余钱,儿子结婚,等着用钱。”一天,平日和潘某谈得来的女同事贾某找到他,想问问他能否解下燃眉之急。“没问题。过几天我弟弟找我借的20万元马上就还了,到时借你。”潘某很快就答应了下来。事实上,这只是爱面子的潘某说的一句大话,根本就没有弟弟找他借20万元这回事。
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就在潘某为这20万元发愁时,他在一弄堂的柱子上发现了“办假证”的小广告。于是,潘某拨打上面的电话,并支付了360元。没过几天,一张面额20万元的“银行存单”就到了潘某手上,他想都没想就交给了贾某。
不久,贾某拿着这张“银行存单”,打算和潘某一起去银行将20万元取出来。潘某很忐忑,可碍于面子还是跟贾某去了。结果,银行柜员一看就识破了这张假存单并报了警。
“打肿脸充胖子,这下老脸都丢尽了。”潘某后悔地说。法院审理认为,潘某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综合考虑潘某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认罚表现等,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