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北京安平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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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清单如下(时点:债权转让基准日2018年10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北京安平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原刊登于2019年1月23日《浙江法制报》第10版,现将部分内容更正,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北京安平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其对如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北京安平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北京安平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北京安平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北京安平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