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54.38元的东西, 扫码自动支付54.40元
消保委:超市“四舍五入”多收费的行为违法
本报记者 陈洋根 通讯员 应文华
“虽然只是2分钱的事,但超市没经过同意擅自收取,对消费者来说不公平。”王女士家在临海市,前几天她在居住小区附近的超市购买了蔬菜、肉等生鲜商品以及一些零副食品,称重之后价格显示为54.38元。当李女士准备微信扫码付款的时候,系统直接跳出需付54.40元。王女士认为,移动支付无需找零,可以精确到分,不应该四舍五入。超市方则表示,这么收款是收费系统设置好的,不方便更改,无需斤斤计较。双方协商不下,张女士向临海市消保委投诉。
接到投诉后,临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前往该超市进行核查。经调查,该超市于2020年下半年开始使用收银系统,该收银系统货币单位为“分”,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计费。超市在经营生鲜、散装食品等商品时涉及称重,故会产生“分”的货币金额。
经工作人员调解,并告知相关法律依据,超市退还消费者2分钱,并联系技术人员对其收银系统进行调整,不再采用四舍五入的收费方式。
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超市四舍五入多收费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相关规定,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因为价格法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超市采取四舍五入的做法,“四舍”属于商家让利的自愿行为,但擅自“五入”的做法,则违背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移动支付时代,消费者经常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付款,商家收款完全可以精确到分,不存在找零的麻烦和困难,没有必要再设定“四舍五入”规则。
临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结算物品时,应多留心眼,如发现商家“五入”行为,可保留超市购物票据和付款记录,及时与商家沟通解决,或者向监管部门投诉。另外,商家应遵循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