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平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平阳泛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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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清单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利息暂计至2018年10月31日) |
北京安平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平阳泛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原刊登于2019年8月29日《浙江法制报》第14版,现将部分内容更正,公告如下。
根据北京安平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平阳泛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北京安平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如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平阳泛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安平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平阳泛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平阳泛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北京安平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平阳泛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