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浙江凯鼎律师事务所(简称凯鼎所)、浙江光速律师事务所(简称光速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并,现就两所合并及光速所注销事宜公告如下:
两所自愿以凯鼎所吸收合并光速所的方式合并。光速所依法注销,注销后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等全部失效。两所合并前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凯鼎所享有和承担。两所合并前未完成的服务,由合并后的凯鼎所完成,相关权利义务由凯鼎所承继;两所原财务账册、档案等均由合并后的凯鼎所保管。
光速所的注销及两所合并,经登记机关浙江省司法厅批准后生效。
浙江凯鼎律师事务所
浙江光速律师事务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