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作废、证照遗失声明
2022年1月21日长兴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浙江飞雳士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雳士轮胎销售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2MA29JG794W)破产清算案,案号(2022)浙0522破申1号,并于同日指定湖州天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管理人。管理人至今未能接管到飞雳士轮胎销售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等印章,也未能接管到公司财务账册、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现管理人特登报,声明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等所有印章同时作废,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遗失,特此声明。
浙江飞雳士轮胎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