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2版:法庭上

睡在事故现场想骗保,热心路人报了警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缪婷 金悦 邓佳 倪媛媛 彭羚

  时间:2月23日

  地点:嘉善法院

  “自己修车太贵了,我想把损失降到最低,所以回到现场找回了撞掉的保险杠,决定留在现场等酒醒了再报警、找保险公司……”酒醒了后,余某对自己当时的想法懊悔不已。

  去年12月的一天,余某和一群朋友在外面喝酒吃夜宵,深夜散场后,大家各自回家。抱着侥幸心理,余某打算自己开车回家。当他路过一个大路口时,因转弯角度不够,车子撞到了路边的大树,余某迟疑了一下,继续开车回到了家中。

  到家后,余某发现车前的保险杠被撞掉了,想想自己去修车要花不少钱,不禁心疼起来。于是,他开车回到事故现场。找到保险杠之后,依然醉醺醺的余某“灵机一动”,决定将车恢复到撞车时的样子,“让保险公司来承担这次事故的损失”。

  知道自己喝了酒“理亏”,余某坐在车里睡觉,打算等酒醒了之后再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没想到,就在余某呼呼大睡之时,有热心路人报了警。结果么,余某被当场查获。经检验,余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嘉善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余某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零5天,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另外,被撞的大树是由某生态环境公司种植的一棵“造型罗汉松”,直径20厘米左右,价值5300余元。余某还须对这棵树的损失作出赔偿。


浙江法制报 法庭上 00012 睡在事故现场想骗保,热心路人报了警 2022-02-25 2 2022年02月2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