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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仲裁公告

  何和良:本委已受理(2021)杭仲02字第563号申请人李胜与你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以杭州仲裁委员会官网 http://www.hzhac.org公布为准)、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格式)、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格式)、答辩书(格式)、仲裁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等应裁文书以及被申请人杭州希象空调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仲裁答辩书和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提交答辩书、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仲裁委员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5月9日下午14:30开庭审理本案。(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837号五楼,电话0571-82688933)

  杭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仲裁公告 2022-03-09 2 2022年03月0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