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记”“雀巢”,都进了他的“翻新”名单
缓刑期内违反从业禁止令,检方提起10倍惩罚性赔偿金
通讯员 王佳辉 魏洁萍
本报讯 打着“杜绝浪费、资源再生”的旗号回收已经过期的品牌奶粉、酱油、咖啡等,私自篡改生产日期后重新上架,通过网络平台销往全国各地,而这起案件的始作俑者訾某曾因销售劣质奶油被从业禁止。日前,在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后,嘉兴市检察院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訾某等人承担10倍惩罚性赔偿金117万元。
2019年7月,訾某因销售劣质奶油被上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然而,仅仅2个月后,訾某便再次铤而走险。
这一次,訾某将目光对准了过期食品。原来,回到安徽老家的訾某一直没有正当工作,偶然一次机会,他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打折出售“临期食品”,觉得其中有“商机”。他先用妻子李某的身份信息注册了一家空壳公司,然后凭借公司可回收过期食品的资质,收购了大量过期的“李锦记”牌酱油、“德运”牌奶粉、“雀巢”牌咖啡等。接着,他委托老乡汪某、阚某等人制作上述品牌的包装标签、礼盒纸箱,并购置封边机、塑封机、喷码机、喷墨机等设备,将过期食品秒变“新鲜货”。
因为担心这种“偷梁换柱”的做法经不起正规商家的查验,訾某决定通过网络直接卖给消费者。为规避缓刑禁止令,訾某利用母亲和朋友的身份信息注册了2家商贸公司,分别用于开设“意心烘焙”和“子涯进口食品”2家网店,售卖“翻新”后的过期食品。
2020年8月,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海盐居民小丁从“意心烘焙”网店购买了6瓶“李锦记”牌酱油,收到后发现包装有瑕疵、瓶子也有磨损,与超市买的有很大出入。察觉不对后,小丁向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案,该局立案调查后认为本案涉嫌刑事犯罪,将案件线索移送海盐县公安局。经查,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1月,訾某共销售过期的酱油7600多瓶、咖啡1000多瓶、奶粉1300多袋,非法经营数额达11.7万余元。
2021年11月,法院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訾某刑事责任,撤销前罪宣告的缓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3年。
检察官认为,訾某采用欺诈手段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给消费者,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海盐县检察院依法审查后,按照管辖规定将案件移送上级检察院。日前,嘉兴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訾某支付销售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案件将择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