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67家企业 有了专属“共享法庭”
通讯员 冯筏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竺法官,我们商会的一家会员企业,最近遇到一些关于法律问题,想跟您咨询怎么处理。”近日,宁波市奉化区法院方桥法庭法官竺晴照接到来自方桥商会“共享法庭”庭务主任竺琴梅的求助信息。
据悉,当事人祁某承揽了一家企业的货柜装卸业务,作业时不慎从高处摔下,被医院诊断为左跟骨下缘骨折。祁某索赔时,企业方认为,双方不是雇佣关系,企业只是将该业务承包给了王某,是王某通知祁某到货柜装卸,企业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结合案情和相关法律认为,祁某确实为企业提供了劳务,现祁某在装卸货柜时受伤,企业应当给予一定的赔偿。听取法官意见后,企业表示同意。
此后,“共享法庭”庭务主任将该案移交方桥街道矛调中心,在中心主持下,企业与祁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事后,法官还联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仲裁员,邀请她到商会“共享法庭”为企业解答法律问题。“自从有了商会‘共享法庭’,我们解决纠纷更便利了。”企业负责人感慨。
据悉,方桥商会成立于2021年6月,共有67家会员企业。为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商会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方桥法庭根据实际情况,在商会设立“共享法庭”,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