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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一年多没见,实在是太想女儿了”

检方支持起诉 离异母亲探望权获保障

  通讯员 叶丽玲 本报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谢谢检察官,我终于能看我女儿了。一年多没见,实在是太想她了……”当事人小芬(化名)哭着向检察官道谢。在庆元县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下,这起探望权纠纷案近日调解结案,依法保障了离异母亲的探望权。

  去年,小芬与丈夫刘某通过法院判决离婚,6岁的女儿小然(化名)由刘某监护,小芬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离婚后,小然被父亲刘某带去了外地。

  “我多次提出来想看看女儿,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小芬说,之后更是连微信和电话联系都被切断。因为婚前的各种矛盾,再加上分隔两地等原因,小芬近一年没见到女儿了。

  无奈之下,今年1月,小芬向庆元县法院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并于3月向县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的申请。“离婚后,跟女儿分开的每一天我都在想她,怕她生病、怕她孤单,更怕她以为妈妈不要她了……原先让她跟爸爸走,是为了让她有更好的生活条件,但我不知道我会连陪伴她成长的机会都失去。希望检察院能够支持我、帮帮我。”小芬声泪俱下。

  检察院在受理小芬的申请后,马上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开庭前,由法检两家主持,先行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现场,男方刘某对小芬要求探望孩子的诉求依然十分抵触,认为频繁探望会影响女儿的情绪,耽误其学业,不利于女儿的成长,同时也担心小芬乘机将女儿带走。

  针对刘某的心结,检察官和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刘某终于松口同意小芬探望女儿。但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具体操作问题,双方又相持不下。小芬要求除了平时的周末探望以外,寒暑假可以将孩子带在身边共同生活;但刘某只同意孩子在周末和女方单独相处一天。调解现场,面对刘某的坚持,小芬一度情绪崩溃,放声痛哭。

  面对僵局,检察官和法官一边安抚小芬的情绪,一边继续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做双方工作。“定期让孩子与母亲团聚,有利于弥补家庭解体给她造成的感情伤害,而且成长过程中不缺位的母爱和父爱也能让孩子形成更健全的人格……”这样一番为了孩子的劝解,终于让这对父母都作出退让,一致同意在不影响孩子学业的情况下,小芬每周末可以跟孩子相处24小时,寒暑假分别可以跟孩子一起生活一至两周。

  至此,这起探望权纠纷调解结案。目前,小芬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按时行使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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