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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平安巷

督促拆除违法建筑

  通讯员 淳检 

  本报讯 日前,淳安县检察院得到线索:某企业存在擅自搭建违法建筑的情形。检察干警随即联系属地政府,一同前往该企业厂区调查。

  调查发现,根据不动产权证书所载,该企业综合楼为3层建筑,企业在此基础上擅自加盖了面积300多平方米的建筑自用,加盖部分主要用于员工居住,内部环境密集拥挤,安全状况堪忧。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其违法建筑给城市外在形象及居民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

  经综合研判,淳安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行动起来,促使该企业的经营者认识到自身错误,自觉配合拆除了违法建筑。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督促拆除违法建筑 2022-03-18 2 2022年03月1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