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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市井事

丈夫身患癌症,妻子提走了大额共同财产

男子请求法院分割婚内共同财产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陈嘉烨 温雅堃 

  本报讯 面对患癌症的丈夫,妻子提走了大额共同存款。近日,孙先生以妻子陈女士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绍兴市上虞区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婚内共同财产。

  2010年,孙先生结识了同样离异的陈女士,交往一段时间后两人登记结婚。

  婚后他们各自在外打工,10多年来聚少离多。去年6月,孙先生被确诊为癌症,需要接受化疗等治疗。得知情况的陈女士急忙赶回上虞,照顾患病的丈夫,前前后后忙了3个月,孙先生治病也花去了11万余元。

  “医院来催缴费,而她却告诉我家里没钱了,可是之前我给了她不少啊!”孙先生表示,自己生病后亲朋好友给了他红包,全部加起来大概有3万多元,均由妻子保管,后来支出1.76万元用于治疗。

  让孙先生气愤的是,在自己生病前后,妻子竟然私自从银行提取共同财产21.5万元,称用于旅游、还款和生活开销。

  为了要回自己的“救命钱”,在没有提起离婚诉讼的前提下,孙先生以妻子陈女士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上虞区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婚内共同财产。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女士作为孙先生的配偶,负有法定扶养的义务,却在孙先生患重大疾病后,短时间内取现大额银行存款,且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款项支出的合理用途,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嫌疑。

  民法典规定,夫妻中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综合考虑陈女士银行款项支取的数额、陈女士为孙先生支付部分医疗费及日常支出,法院一审判决同意分割夫妻双方婚内共同财产,陈女士支付孙先生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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