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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危化品管理难 地方立法解决

  金梁 王杭徽 肖洋 

  近日,《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这是我省首部规范和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嘉兴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5000余家,总数列全省第二位,涵盖各行各业。《条例》根据嘉兴实际,在明晰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加强化工园区规划与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数字化监管等方面作了创新规定,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立法,填补监管上的一些漏洞。

  “《条例》是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细化和完善,增强实际可操作性,从本质上解决了危险化学品使用、运输等环节存在的制度空白和管理缺失。”嘉兴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举例说,如很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都会或多或少使用危险化学品,若需要设置专用仓库,现实中很难操作,《条例》对此进行规定,弥补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贮存要求不明确的薄弱环节。

  从无到有,制度建设实现管理创新。比如《条例》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数字化方面的内容,规定化工园区(集聚区)应当加强安全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实现对园区内重要场所、重点设施实时风险监控预警。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应当实时录入充装信息,实行电子运单闭环管理,实现全过程监控;《条例》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作出明确要求,鼓励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创建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单位。

  “接下来,我省将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的立法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省级立法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省应急管理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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