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偷渡见女网友, 惹来刑罚
通讯员 邵军华 李伟萍 本报记者 黄素珍
本报讯 为与女网友约会,宁海一男子多次翻山越岭偷渡到缅甸。近日,经宁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20年7月,宁海警方在工作中根据线索发现,胡某某有可能去过缅甸,但并没有发现胡某某的出入境记录。于是,民警将胡某某传唤至县公安局。经讯问,胡某某对自己非法偷越国(边)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8年12月,胡某某在云南省景洪市打工时,通过微信认识了一名女性网友,对方邀请胡某某到缅甸游玩,并称会帮助胡某某安排好偷渡事项。
出于好奇,胡某某在当地“蛇头”(专门组织非法偷渡并从中谋财的人)的带领下,通过坐车、船及翻山越岭等方法,花了近4个小时偷渡至缅甸。次日他又悄悄偷渡回景洪市。
有了第一次“经验”,胡某某的胆子也大了起来,之后,为约见另一名女性网友,他用同样的方法,两次偷渡至缅甸,并多次出入当地的赌场。
据胡某某交代,自己先后6次在未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偷越中缅国境,且在缅甸的许多花销系网上贷款,至案发时仍未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