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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微法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10000万元减至50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浙江中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


浙江法制报 微法 00009 减资公告 2022-03-29 2 2022年03月2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