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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破产清算时藏匿资料 老板获刑

  通讯员 金淑丽 郑莹 

  本报讯 在公司破产清算中,隐匿、拒不交出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册,日前,武义某工贸公司执行董事方某,因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被武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永康的方某今年58岁,2009年6月,他与徐某、黄某共同出资成立武义某工贸公司,由方某担任法定代表人。2017年2月,方某、徐某外聘谢某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担任执行董事,徐某、黄某担任监事。

  后因公司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债务,2019年9月,债权人项某向武义县法院提请对该公司破产清算。2019年10月,法院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期间,破产管理人多次通知方某提供财务账册、会计凭证等资料,但方某均以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不在手上为由,拒不移交,致使无法对该公司全面清算。2020年3月24日,法院裁定宣告该工贸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2021年4月,破产管理人向武义县法院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请要求股东谢某、方某、徐某、黄某共同赔偿全体债权人300余万元,并归入破产财产。

  同年5月,徐某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法院从方某住所地扣押到会计账册、外协件发货单等资料10箱。此后,法院将案件移送武义公安立案侦查。

  “把账册藏起来,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人起诉我,本来由公司承担的债务要由我个人承担,这些账册都是证据。另外,我也怕相关凭证丢失,由我保管比较稳妥。”方某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隐匿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拒不交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破产清算时藏匿资料 老板获刑 2022-04-07 2 2022年04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