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平安巷

损害公共利益判赔

  通讯员 吴晓莉 

  本报讯 近日,临海市法院作出判决,在判处被告人黄某焕刑罚的同时,责令黄某焕向临海市检察院缴付赔偿金29476元,由检察院纳入公益基金依法管理。

  2021年4月至7月,黄某焕在多个微信群中,以平均每条10元左右的价格购得2500多条“手机号码和验证码”。黄某焕雇佣黄某炯、宣某鹏,一起使用这些信息注册新淘宝账户,以获得优惠券、打折码等,另外,他们用这些新账号去做淘宝拉新、助力任务,每个账号大约可赚8元。如此,黄某焕获利29476元。

  临海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发现这一线索后,迅速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案调查。经审查,黄某焕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据此,临海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黄某焕支付赔偿金29476元,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损害公共利益判赔 2022-04-12 2 2022年04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