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市井事

“工资涨到18000元,你到法院起诉我”

他俩恶意串通,结果来了

  通讯员 桐法 

  本报讯 近日,因被执行人方某和案外人沈某恶意串通,以虚高工资的方式通过调解获取执行依据,桐庐法院对方某罚款2万元、对沈某罚款5000元。

  2020年4月,方某及其经营的雨衣厂为他人的5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由于该笔借款未能按约归还,方某及雨衣厂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人,被一同诉至桐庐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方某及雨衣厂对50万借款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由于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都未能及时偿还借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中,法院拍卖了借款人名下的车辆和房产,并拍卖了雨衣厂名下的工业房地产。因上述财产均含有抵押,拍卖成交金额不足以清偿被执行人的所有债务,法院着手分配。

  期间,法院陆续收到10余人要求雨衣厂支付工资的参与分配申请。随后,又收到沈某提交的执行申请,也要求参与分配。

  由于陆续收到较多的参与分配申请,且案件都是经过诉前调解后进入执行程序,为确保执行依据的真实性,执行法官从税务机关调取了雨衣厂的税务申报信息,仔细核查雨衣厂的工资发放相关凭证,并逐一传唤何某、沈某等人到庭接受调查,告知虚假诉讼的严重后果。

  经调查,执行法官发现沈某自2011年起担任雨衣厂兼职会计,工资每年7200元。2017年以来,因厂里效益逐年下降,工作也不多,雨衣厂就再也没有给沈某发过工资。

  2021年12月,方某突然拿着3张工资单找到沈某,向沈某提议:“你在我厂里也干了这么多年,2017年开始工资也没有拿过,现在厂子马上要拍卖了,要么按每年18000元,算个两年半好了。”

  沈某有点犹豫,但想到能多拿点钱也是好事,便默认了老板的提议,当即在3张工资清单上签字。

  为让沈某拿到这4.5万元工资,方某便让沈某前往桐庐法院起诉,并最终通过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两人在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后,沈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桐庐法院审理认为,方某和沈某恶意串通的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法院正常诉讼活动和执行工作,依法对二人作出上述决定。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工资涨到18000元,你到法院起诉我” 2022-04-14 2 2022年04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