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辛苦,唯有丰收的喜悦能够补偿
假劣种子,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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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稻插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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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子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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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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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优种子 |
本报记者 王乃召 通讯员 唐豪
本报讯 眼下正值春耕大忙时节,全省各地都在抢抓农时,春播春种热火朝天。
在建德市大同稻香小镇,种粮大户朗学渊最近更是忙得不可开交。田地里,冬季种下的油菜进入收割末期;育秧中心里,刚刚播种的水稻已开始吐露新芽。再过十多天,一车车水稻秧苗就将被运送到田间地头,由机械完成插秧。
郎学渊承包了近1000亩耕地,主种单季稻。每年春播时,选种都是头等大事,能不能买到纯正优质的良种,关乎一年的收成。幸运的是,十多年来,郎学渊从未因为劣质种子的问题遭受过损失。“今年我们播下的甬优15/1540/7872、嘉丰优2号、浙优18等型号的水稻品种,都是种子站、种子公司推荐的。”朗学渊说,如今种子市场日益规范,选种越来越省心。
朗学渊们的幸运和安心背后,是我省对种子安全的大力保障。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从贯彻落实三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到开展全省“绿剑”护农保春耕系列执法活动,再到日前开始的全省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全省农业农村部门一直从源头上守护老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
去年,宁波破获了一起横跨浙江、江苏两省,涉及我省宁波、台州、金华、嘉兴等多地的系列性非法经营、侵犯国家知名杂交水稻种子“甬优系列”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有力打击了侵犯农业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宁波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耗时40年研发出了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优良籼粳甬优稻种,每年公司会与育种农户签订合同,农户将培育成功的种子按时按量交还给种业公司。“公司要对这些种子进行防病毒处理及筛选,然后再把优质种子打包,通过正规渠道销售。而不法分子低价销售的假种子未经检测,种子水分不足,秕谷、杂质较多,出芽率和产量等都没有保障。”宁波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晓燕介绍,“而且,水稻种子的种植具有严格的适应区域规定,如果在不适宜的区域种植所谓的新品种,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减产甚至绝收,不但影响市场秩序和生产秩序,还给粮食安全带来很大影响。”
今年年初,湖州就查获了一起把小麦饲料当作小麦种子卖给种植户的案子。湖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辖区种植户举报,称购买的小麦种子发芽率较低,怀疑是假种子。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调查。原来,德清县某饲料经营部在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把小麦饲料当作种子销售给种植户。假种子造成种植户播种的170亩小麦发芽率显著偏低,损失很大。最终,湖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令该饲料经营部停止经营假种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累计罚没款13万余元。
“农民的辛苦,唯有丰收的喜悦能够补偿。但假劣种子却可能让他们白忙一年,遭受经济与精神的双重打击。”湖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吕晨辉说,为此,执法人员除了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外,春耕期间还会定期到社区、农资市场“面对面”宣传种子法,发放相关资料,教大家如何通过种子外包装辨别假种。
“今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正式实施,对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行为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将惩罚性赔偿数额的倍数上限由3倍提高到5倍,将法定赔偿额的上限由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吕晨辉介绍,“我们执法办案和农民依法维权也有了更有力的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