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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案件双方分别给法官送锦旗,为啥?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李凡 刘竹柯君 

  本报讯 近日,玉环市人民法院港南法庭收到了同一案件双方当事人分别送来的锦旗。这是怎么回事呢?

  今年3月初,88岁的周老太来法院起诉儿子陈某、儿媳郭某和郭某的儿子林某(为郭某与前夫所生),要求法院确认自己拥有登记在三被告名下的房子一半份额。

  原来,案涉房屋是周老太丈夫的,其过世后就登记在周老太和陈某名下。2017年陈某与郭某登记结婚,次年原房屋被拆除改建成套房式结构,新建房屋登记在陈某、郭某和林某名下。进一步了解后,法官得知,近两年,陈某和郭某矛盾不断升级,担心两人离婚后儿子吃亏,周老太这才提起诉讼,想给儿子争取到更多财产份额。

  为真正解决问题,法官随即邀请驻庭调解员一起,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不动产登记簿上没有周老太的名字,但房子毕竟是她另一半遗产转化而来的。”“郭某在新房建造时亦有部分出资,且她与陈某结婚后照顾家庭付出了较多劳动,也应获得一些补偿。”法官分析了双方各自的法律风险,获得认可。

  最终,周老太申请撤诉,陈某与郭某则提起离婚诉讼,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相关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置问题达成一致,顺利签订调解协议。至于案涉房屋,双方约定归陈某所有,陈某需补偿郭某20余万元,郭某、林某需配合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谁知,后续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时,陈某与郭某因互不信任发生纠纷,致使调解协议无法顺利履行。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立即前往办事大厅,“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已具备法律效力。你们放心,是先给补偿还是先办理变更登记都是一样的,我就在这里给你们做见证。”双方表示相信法官,随后郭某配合陈某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陈某亦向郭某支付了10余万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将在变更登记完成后立即支付。纠纷圆满办结后,周老太与郭某分别送来了锦旗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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