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4.2万条皮圈 两搭档获刑
通讯员 林珑
本报讯 近日,由玉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和叶某,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6个月,并禁止二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塑胶制品的生产、销售活动。
张某在玉环经营着一家塑胶加工厂,该厂专门生产高压锅上的皮圈,并聘请叶某管理工厂。
2018年,客户陈某找到叶某,询问是否有“苏泊尔”的橡胶圈出售,可以要大量订单。因为厂里效益也不怎么好,叶某觉得这是个商机,与张某商量后,决定赚一票。
于是,在未经“SUPOR”“苏泊尔”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叶、张二人找到刻模具的人,在模具上刻上“SUPOR”标志;还去找了一个专门做包装纸的工厂,做了带有“苏泊尔”标志的红色包装纸盒。
之后,两人在塑胶加工厂内生产包装产品,卖给陈某,由陈某在淘宝“厨卫配件批发实体店”上零售贩卖。
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叶、张二人共生产假冒橡胶圈4.2万余条,销售金额1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