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苏锦民 颜宵鹏
本报讯 日前,台州市路桥区法院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涉嫌犯罪线索移送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部门职责、移送条件、证据规范、办案期限、移送流程等事项,并建立公检法涉犯罪诉讼行为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交流工作,开展预警研判,共同会商协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