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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公证公告

  申请人葛建良、葛建国于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向本处申请继承葛维德遗留的坐落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鉴湖后街牛角湾4幢402室【《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浙(2017)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22455号,不动产单元号:330602011022GB08084F00010031,建筑面积:42.53平方米】的住宅房屋。经查葛维德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并经浙江省绍兴市越州公证处公证,在遗嘱中指定上述房屋待其离世后遗留给儿子葛建良、女儿葛建国个人所有。

  现本处通过公告向葛维德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告知上述事项,其他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就葛建良、葛建国的继承申请向本处提出异议。如到期本处未收到异议,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出具继承公证书。特此公告。

  本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658号新地大厦6楼

  联系人:陈叶飞 

  联系电话:0575-85122065

  浙江省绍兴市越州公证处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公证公告 2022-04-29 2 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