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7家公证处被确定为 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机构
本报记者 陈毅人 通讯员 刘牧
本报讯 近日,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全国94家公证机构与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我省的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杭州互联网公证处、温州市华东公证处、文成县公证处、义乌市公证处、宁波市天一公证处、青田县公证处共7家公证机构被纳入其中。
最近,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接连接到两起海外申请办理涉及重大财产转移的公证事项,一起是旅居西班牙马德里的王女士夫妇急需出售在杭的一处房产,一起是在加拿大多伦多留学的小谭想出售名下一套住房。公证处立即向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反映,申请通过外交部领事司协调启动西班牙马德里和加拿大多伦多两地的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远程视频公证方案。经过外交部领事司、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市国立公证处的努力,最终两起公证顺利进行。
据介绍,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将在加拿大、日本、南非、瑞典等国家的65个驻外使领馆实施,为海外华人华侨办理公证提供更多选择。此前,为解决海外华人华侨处理国内民事业务“跨国跑”难题,浙江省在全国率先试点在当地侨联设立“公证服务点”,目前已在9个国家16个城市建立了19个海外远程视频联络点,年办件量2000余件。
据了解,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当事人应当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大陆地区居民,并在外交部试点馆所在国长期居住。目前,可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包括:声明、委托(包括涉房产、股权、继承等财产类事务)、婚姻状况、国籍、姓名、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经历、学历、证书(执照)、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文本相符公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