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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公益诉讼护绿水青山

  通讯员 陶晨 

  本报讯 日前,薛某、曹某等人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污染环境一案,在温岭市法院开庭审理。

  经查,2020年中旬以来,薛某、曹某等人在温岭非法从事金属检测,在没有购置废水处置设备的情况下,将未经处理的检测废水直接排放,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经温岭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该检测站厕所外洞口及厕所外排污沟水中的各项监测数据,均高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其中总铜浓度超过排放标准473倍,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承办检察官遂向温岭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日前,被告人薛某、曹某等人除了获刑外,法院还判令上述人员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55000元,并承担生态环境调查评估费用5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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