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分卖分 均处3倍罚款
见习记者 杨云寒 通讯员 余炫
本报讯 车子有20条交通违法记录,累计记分117分,这让车主徐某动起了歪脑筋,竟花钱向朋友“买分”。结果不仅坑了自己,还害了朋友。5月16日,建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陈吉正,与记者聊起这起交通违法案件时,哭笑不得。
徐某的车子因交通违法太多,在2021年时被交警查扣,至今没有拿回来。今年年初,他和朋友付某聊起了这件事,付某主动表示,自己的驾驶证还有分数,可以“帮忙”。4月14日下午,两人相约到建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处理交通违法。
面对窗口工作人员,付某谎称自己是徐某的“员工”,还出具了事先伪造的“工作证明”。于是,这20条交通违法记录,累计记分117分,罚款3450元就通过付某的驾驶证处理了。徐某事后转给付某3500元作为缴罚款的费用。
没过几天,两人就被交警传唤。原来,警方通过分析研判,发现了两人的异常行为,随即展开调查,查实徐某、付某存在买分卖分违法行为。
“付某共收取徐某的好处费4890元。”陈吉正介绍,依据4月1日新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建德警方对徐某和付某作出处理。
付某被没收违法所得4890元,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14670元,警方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徐某被处所支付经济利益3倍罚款14670元。同时,警方依法对徐某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即对徐某处罚20条交通违法,累计记分117分,罚款3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