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公检法司”全覆盖
通讯员 邓佑娟 姚佳怡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为了几十块钱的东西去偷,触犯法律,值得吗?”当宁波海曙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检察官这样询问小甲(化名)时,一向沉默少言的小甲却迅速回答“不值得”。那为何还要铤而走险?检察官和司法社工一起,慢慢走进小甲的内心世界。
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全线贯通,民政、妇联、关工委等多部门参与,宁波海曙区建立起一个全新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模式——近日,海曙区检察院内挂牌成立海曙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同时在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月湖派出所,海曙区法院鄞江法庭、西郊法庭,海曙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石碶司法所首批挂牌成立5个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站,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小甲今年17岁,父亲在他10岁时就去世了,母亲改嫁后,他随母亲和继父一起生活。因为手机损坏,他向母亲和继父要钱,但被要求“先证明手机真的坏了”。小甲心生怨怼,“立志”不再向父母求助。他将手伸向了宿舍同伴的电脑和U盘,结果仅仅卖得几十元钱。
此案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由司法社工对小甲进行3个月的跟踪帮教。公安机关最终作出行政拘留6日(不执行)的处理决定。公安机关认为,小甲实施盗窃行为的表面原因是缺钱,但深层原因是亲子关系差,因此对接了海曙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指导中心接到公安机关的委托后,指派司法社工进行了补充社会调查,并联合对小甲的家庭监护情况和父母的监护教育能力进行了评估,认为小甲的母亲和继父对小甲有监护意识,但与小甲的沟通方式不当;同时,小甲也缺乏对父母的信任。经过公安民警和检察官的联合训诫后,这个家庭还将接受由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实施的为期3个月的亲子交流模式矫正。
从今年元旦起,海曙区检察院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在各部门协同下,联合探索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海曙模式。3月28日,海曙区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民政、妇联、关工委、教育局等11家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共同构建海曙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意见》。
“将治安处罚未成年人、不捕不诉未成年人、起诉后判处实刑或缓刑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未成年人等,全部纳入家庭教育指导范围。以区级层面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作为总牵头,在各公安派出所、法院派出法庭、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和各街道司法所设立各指导站,由指导中心统一指导、推动各个指导站的工作;将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和涉罪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被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精准保护和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精准预防结合起来,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和其父母同步开展工作,助力父母改变监护教育理念和方法,助推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海曙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