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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平安巷

帮“诚实而不幸”的人 走出“债务泥潭”

  通讯员 李钒钒 

  本报讯 日前,平阳县61岁的陈先生通过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机制,成功卸下债务包袱,日常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陈先生因代持股份而成为一家超市名义上的股东之一,在超市被破产清算后,公司破产管理人起诉要求陈先生补缴出资,陈先生因此背负约185万元的债务。

  陈先生无固定工作,每月收入不稳定,无力清偿全部债务,因此向法院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2021年8月,法院裁定受理该案,并指定平阳县公证处公证员为本案公职管理人。

  为避免公职管理人“单打独斗”局限,公证员组建内部分工合理、权责明晰、效率高效的清理团队尽职履责。经协商,由法院出具组成清算组的决定书,赋予公证辅助人员公职管理人团队成员的身份,避免因身份原因而造成调查受阻的问题,提高调查效率。

  经调查,陈先生名下无任何财产,目前与父母同住,该房屋的房产登记在其父母名下,两位老人均为90岁左右的高龄,身体欠佳,需长期吃药,仅其父亲有退休金收入。陈先生到达退休年龄后,外出务工频频被拒,收入来源主要为每月不足2000元的养老金。

  在综合考虑陈先生的情况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公职管理人提出《关于提请核实债务人生活必需品(豁免财产)清单的报告》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及财产分配方案》,建议为陈先生保留必要生活费,并且在两年内定期偿还2万元。

  经债权人表决通过,公职管理人向法院提请裁定认可关于陈先生的财产分配方案、信用修复方案等,为陈先生保留享有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自此,陈先生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顺利进入下一阶段:为陈先生设置五年行为考察期,考察期满后,未发现陈先生有违反《行为限制令》行为,将终结陈先生名下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程序。

  自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机制实施以来,平阳县公证处协同法院在实践中持续完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各项机制,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缓解现实困境。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3 帮“诚实而不幸”的人 走出“债务泥潭” 2022-05-18 2 2022年05月1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