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衬衫邮寄途中受损,要求快递公司赔6000元
法院判定快递赔7倍运费即140元,为何?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沈爽爽
绍兴的小王通过顺丰邮寄了一件价值5500元的衬衫,到货后对方发现衬衫有损坏。小王觉得顺丰应担责,而顺丰只愿赔偿7倍运费。近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
去年年底,小王通过“顺丰速运+”预约快递,填写完信息后,系统显示费用为20元,随后小王勾选“阅读并同意《电子运单契约条款》”成功下单。在寄送网点,小王把包裹给了工作人员,付钱后便离开了。小王没有告知对方邮寄的衣服是较为昂贵的品牌衬衫,工作人员也没有询问是否需要保价。
没多久,收件方告诉小王衬衫纽扣已损坏,衣服无法二次出售,故将衬衫退回。小王认为,自己寄单时衬衫是完好的,损坏发生在快递寄送过程中,顺丰应该赔偿自己全部损失。顺丰则认为,小王寄件时没有保价,根据契约条款,物品未保价时损毁只能赔7倍运费即140元。之后小王和顺丰多次沟通,均没有结果,便向绍兴市邮政管理局申诉。经过交涉,顺丰表示愿意按运费10倍即200元予以赔偿,双方未达成协议。
今年年初,小王诉至越城法院,请求判决顺丰赔偿自己衣服价格及其溢价共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小王勾选同意的《电子运单契约条款》中有约定,寄递非生鲜件托寄物,运输环节发生灭失、破损、短少的,顺丰在7倍运费限额内赔偿实际损失,如未保价,视为托寄物价值不超过1000元。虽然该条款为顺丰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但顺丰已对其中涉限额赔偿的条款文字以区别于其他条款的方式进行了加红加粗,且该小程序第一次操作时,必须阅读该条款后才能下单。另外,“顺丰速运+”小程序下单界面还单独设置保价栏,并载明“未保价物品最高赔7倍运费”加粗字样,在选择具体物品信息后,还会出现背面设置阴影的“高价值,易碎易损物品建议保价,保价更安心”字样。基于这些内容,顺丰对涉限额赔偿条款已尽到合理提示义务。另外,基于快递运输行业的特点和操作惯例,限额赔偿条款在实践中存在合理性和普遍性,也是公平分配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方式。因此,小王就涉案货物未进行保价,他主张按照衬衫市场价格进行赔偿,于法无据,判定依据《电子运单契约条款》中未保价货物赔偿的约定,顺丰应按运费的7倍即140元进行赔偿。
法官提醒:
快递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在小程序下单界面就格式条款作更加明显地提醒,快递员在收件时也应主动提醒客户对贵重物品保价,同时还要确保用户寄送的物品快速、安全地到达目的地。此外,消费者应加强与快递相关的消费常识学习,下单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