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燃气“安全阀”
通讯员 尚剑
本报讯 燃气管线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但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调查发现,今年前三个月,居民小区内燃气管道被破坏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且均与小区内施工有关,但很少有物业服务人主动告知燃气经营者小区有施工。
根据《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人有义务协助管道燃气经营者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的保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公用设施的,应当在开工前将施工情况告知管道燃气经营者。
针对这一问题,上城区检察院向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涉事小区物业服务人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予以督促纠正,并对全区物业管理单位开展小区内地下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宣传和警示教育,督促及时、有效履行协助管理义务,切实做好施工前告知工作。相关部门当即约谈涉事小区物业经营企业,要求立即整改。
近日,上城区住建局联合相关单位召集辖区各物管小区项目负责人举行燃气安全专题会议,通报相关问题处置情况,要求各物业企业落实小区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履行协助保护义务,确保施工有序及燃气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