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闵诉仇斐斐名誉权纠纷案判决主要内容
2021年5月15日,仇斐斐在“候潮府10幢业主群” 微信群内发表的言论:“你男人多,我怕”、“你男人是代驾吗”、“我好害怕哪天被……男人打了”、“不要再……骚扰邻居了”等言论。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仇斐斐发布的言论明显与女性的名誉密切相关,且极具侮辱性质,在仇斐斐未举证证实上述言论的基础事实的情况下,上述言论也构成诽谤,极易使群内成员认为原告私生活不检点,从而降低其社会评价。仇斐斐在对原告私生活并不了解,无相关基础证据的情况下,发布上述言论,明显具有主观过错,杭州互联网法院认定被告仇斐斐发表的上述言论,侵害原告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判决如下:一、被告仇斐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微信群“候潮府10幢业主群”向原告熊闽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须经本院事先审核,如仇斐斐拒不履行,本院将选择一家在杭州市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刊公布本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发生的费用由被告仇斐斐负担);二、驳回原告熊闽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被告负担。判决生效后,被告仇斐斐到期未履行发布致歉声明的义务,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据原告熊闵的强制执行申请,依法公布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仇斐斐承担。判决全文见裁判文书公开网(2021)浙0192民初5414号民事裁判书。杭州互联网法院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