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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关于第六届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选聘的公告

  衢州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9年6月,是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仲裁机构,下设立案部、审理部、综合部、外联调解部、江山分会五个部门。目前,已全面入驻衢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仲裁案件当事人提供综合性、多元化、一站式法律服务。2017年初,衢州仲裁委开始着手发展互联网仲裁工作。截至目前,共审理各类仲裁案件近31万件,案件量连续四年位居全国第一。

  目前衢州第五届仲裁委员会到期换届,第六届仲裁委员会拟选聘一批公道正派、专业精深、热爱仲裁事业的专业人士成为仲裁员。

  一、选聘范围及聘期

  本次选聘仲裁员,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国(境)内外有意向者均可提交申请。衢州仲裁委员会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案件分布情况,确定选聘规模以及不同职业、专业领域的仲裁员占比,并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择优选聘。本期选任仲裁员是第六届衢州仲裁委员仲裁员,任期5年。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身体健康、公道正派、热爱仲裁事业,认同《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愿意遵守《衢州仲裁委员会网络仲裁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在法律、经贸等专业领域有较高专业水平,认真勤勉、注重效率,有相应的时间从事仲裁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关于仲裁员资格的规定。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三)来自不同行业、专业领域的申请人应分别满足下列条件:

  离任法官:

  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曾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或研究工作的经历;

  信誉良好,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曾任审判长或副庭长以上职务的资深法官;

  退休、离职不超过五年,退休、离职后一直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无任何违纪行为或不良反映。

  律师:

  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

  律师执业累计满八年,且为律所合伙人及以上的;

  从事或曾从事诉讼或仲裁业务,能胜任首席或独任仲裁员,办案能力强;

  在律师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和良好的信誉,无任何违纪行为或不良反映;

  能够胜任首席或独任仲裁员工作。

  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

  直接从事民商法律方面的教学或研究工作;

  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或者相当的高级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熟悉仲裁法和仲裁程序,办理过仲裁或诉讼案件,具有相应办案经验。

  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从事经济贸易或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八年,具有相关法律知识、经验丰富,无任何违纪行为或不良反映。

  从事仲裁工作:

  在仲裁机构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

  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具有丰富仲裁案件办案经验,无任何违纪行为或不良反映。

  港、澳、台及涉外人士法律工作者:

  应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曾多次办理仲裁、诉讼案件,办案能力强;

  从事其他法律事务工作满八年,经验丰富;

  掌握一定中文知识,可流利进行中文表述;

  有两名以上衢州仲裁委员会在册仲裁员、国内专家或教授推荐,或者有国内相关单位推荐,无任何违纪行为或不良反映。

  三、时间、程序

  (一)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二)程序

  1.申请。申请成为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应当填写并提交《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推(自)荐登记表》,并按仲裁员申请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和资格培训。衢州仲裁委员会将对材料齐全的申请进行初审。对于符合条件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将组织安排仲裁员资格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对于初审通过并完成资格培训的申请人,经审核后,形成拟聘仲裁员名单,提交仲裁委员会会议审议。

  3.聘任。拟聘仲裁员名单经仲裁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经公告等程序,发放聘书并列入《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推(自)荐登记表》及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可以提交电子版或者纸质复印件,但应当留存原件备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提交电子版申请的,应当将申请材料发送至2284756811@qq.com,邮件名称统一注明为“仲裁员申请+姓名”;

  提交纸质版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仙霞路17号衢州仲裁委员会综合部收(衢州市调解中心二楼),并注明“仲裁员申请”字样。

  (二)是否决定聘任为仲裁员,以发放的仲裁员聘书为准,聘任后列入仲裁员名册。如申请人未被聘任,不再专门予以回复。

  (三)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本委将严格保密。纸质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材料均不予退回。

  (四)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外籍人士提出申请的,衢州仲裁委员会对其申请条件或者聘用程序另有规定和要求的,从其规定。

  五、联系方式

  衢州仲裁委员会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仙霞路17号衢州仲裁委员会二楼综合部(衢州市调解中心二楼)

  联系人:石飞;联系电话:17816127930;

  固定电话:(0570)3899033;

  邮箱:2284756811@qq.com

  (注:附件申请表等请从https://qzzcwyh.com/?lang=zh网站下载

  衢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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