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 裁 公 告
何和良:本仲裁委员会受理的(2021)杭仲02字第563号申请人李胜与你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并于2022年月7月1日作出(2021)杭仲02裁字第563号裁决书。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仲裁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837号萧山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612室,电话0571-82688933)
杭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7月7日
何和良:本仲裁委员会受理的(2021)杭仲02字第563号申请人李胜与你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并于2022年月7月1日作出(2021)杭仲02裁字第563号裁决书。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仲裁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837号萧山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612室,电话0571-82688933)
杭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