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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信息不对称 法律风险高

“炒国外楼花”,当心!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钟法 

  本报讯 有建筑图纸就能开建楼盘,开发商“边卖边建”筹集资金,购房者先分期支付首付款,通常要等待1—5年后房屋竣工才能真正收房,这种尚未竣工的在建房屋就叫楼花。当然,在等待收房期间,投资者也可出售楼花。近年来,炒国外楼花一度成为新兴投资项目。但由于不熟悉国外的房地产销售制度及相关法律规定,很多投资者往往会遇到约定的优惠突然取消、谈好的价格突然反悔等情况。

  李女士就遭遇了上述情况,不仅投资计划被打乱,还被迫走上维权之路。近日,她的案子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虽然案子顺利了结,但承办该案的宁波中院民六庭副庭长孙斌表示,炒国外楼花较购买国内商品房存在更多更大的风险,投资务必谨慎。

  2018年,李女士刷视频时,偶然看到介绍投资国外的楼花,花费不多,回报丰厚。心动的她通过视频上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一家服务公司。该公司自称是东南亚某著名房产公司在国内的代理商和最大合作伙伴,之前已促成上百笔成功交易,国内投资者通过他们赚得盆满钵满。

  随后,服务公司将李女士拉进该公司建立的海外投资群,并发送了某东南亚国家首都黄金地段的房产宣传单。宣传单声称,黄金地段的公寓通过服务公司渠道购买,总价可在优惠5%的基础上额外优惠10%,且首付款还可以分期,余款则到期支付。如果一次性买入3套以上房产优惠力度更大、月供更低。

  李女士很心动,但服务公司暂无可售楼花,经介绍,2018年10月她与海外投资群里的张先生取得联系,从其手中一次性购买了3套有具体房号的楼花,向其支付了5万余元人民币。张先生随即通知服务公司楼花已转让,要求服务公司为李女士提供后续相关服务。

  谁知,2018年12月,服务公司建群通知李女士及其他购买楼花的客户,开发商原先承诺的购买3套以上每套月供1700元人民币的优惠取消,一律参照3套以内的优惠政策,即每套月供为2500元人民币。

  2019年6月,服务公司又通知李女士,经与开发商协商,购买3套以上的优惠不变,但总价额外10%的优惠取消。

  面对服务公司的频频变卦,李女士提出,原先承诺的优惠大幅缩水,要求张先生、服务公司退还其支付的费用。张先生及服务公司认为房价优惠减少与其无关,系开发商责任,相关风险应由李女士承担,不同意退款。李女士向宁波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先生及服务公司共同退还其支付的5万余元转让费用及利息损失。经法官协调后,张先生对李女士进行适当补偿,服务公司另外与李女士达成和解协议。

  法官提醒,炒国外楼花一定要注意三个风险——

  烂尾风险,国内投资者对国外开发商普遍缺乏了解,某些楼花在销售时开发商已濒临破产,预售阶段的很多承诺无法实现,房产甚至无法建成交付;

  经济风险,涨幅不及预期、房贷成本高、房屋维护费用高等都是问题;

  法律风险,一旦发生问题,向外国开发商追责难,大多数投资人只能选择自行承担损失,同时国内中介责任认定难,投资者往往需要提供中介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其利益的证据,这对投资者来说难度极大,而如果国内投资者由于各种原因逾期付款的,可能将承担严重的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炒楼花热门国家均是海牙送达公约成员国,外国法院可依照公约委托我国法院向国内当事人送达诉讼材料,生效的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均可在我国申请承认与执行,投资者后续还将面临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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