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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浙江湖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平阳鸿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转让债权明细表》 单元:人民币/元
上述标的债权明细表为截至基准日(即[2020]年[9]月[24]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余额等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

  平阳鸿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浙江湖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标的债权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HSZC-ZQZR-202205001),浙江湖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债务人及抵押人、担保人的全部债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保证债权、抵押权相关的诉讼追偿权等)依法转让给平阳鸿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平阳鸿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浙江湖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抵押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债务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平阳鸿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还款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转让方:浙江湖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平阳鸿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 年 7月1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浙江湖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平阳鸿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2-07-11 2 2022年07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