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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车辆未出险却被理赔,保险公司有“内鬼”

  通讯员 章锣锣 本报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一名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利用职务之便,虚构200多起交通事故,骗取理赔款94万余元。云和县人民法院近日判决此案,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处理赔员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陈某在某保险有限公司云和县支公司,负责交通事故的理赔工作。上岗一段时间后,他发现,涉及摩托车车险的小金额理赔可适用简易程序,无需上级审核,为此,正因投资亏损一筹莫展的他动起了心思。

  2021年1月的一天,陈某将工作中记下来的摩托车车牌号输入公司理赔报案微信小程序,并随意填写了驾驶员及联系方式,虚构车辆交通事故报案。

  根据公司的理赔流程,陈某提交的车险理赔报案会被派发至公司值班人员处理,陈某就选择自己值班的时候编造事故,然后再由自己伪造定损金额和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之后进行结案,理赔金则直接打到了陈某填写的账户。就这样,陈某第一次骗取了2000多元的理赔金。

  由于该公司稽核岗人员暂时空缺,定期稽核工作暂停,陈某的行为没有被及时发现。于是,陈某的胆子也逐渐大了起来,根据公司授权,他的理赔最高权限是8000元,因此,他虚构的理赔金也从最初的两三千元提高到了五六千元。

  在生活和工作中,陈某仔细留意身边的摩托车牌号,将它们记下来输入报案系统,如果该车牌的车辆是在其公司投保的,则继续虚构车辆碰撞导致人员受伤的险情,继而骗取理赔金。为了不被公司发现,陈某还向家人、朋友借用银行账户用于收取理赔金。

  短短7个月,陈某虚构了208起交通事故,侵占理赔金94万余元。这些理赔金都被他用于投资外汇、网络游戏及日常开支。2021年7月,该公司省级部门开展理赔案件核查时,自知纸包不住火的陈某投案自首,并退赔了所有理赔金。今年4月,云和县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车辆未出险却被理赔,保险公司有“内鬼” 2022-07-12 2 2022年07月12日 星期二